第四届“长安杯”电子数据取证竞赛问题说明和初审成绩公示
“长安杯”电子数据取证竞赛组委会
截止11月1日24时,组委会对收集或遇到的各类问题解决办法做以说明并公示:
1 关于申请重审部分题目的要求:
第14题正确答案被判否,系平台录入问题而导致,所有原本正确的答案已给予相应分数。
第37题两个选项重复,系平台录入问题而导致,凡是选对任意一个重复选项的队伍一律给予相应分数。
对于出现“吞IP情况”的答案,组委会在仔细审核录屏文件的基础上,对审核通过的队伍给予相应分数。
2 关于对竞赛过程审核的问题:
从录屏文件、答题记录和部分举报中,组委会发现存在问题队伍42支,经过审核后对19支队伍做出取消成绩的处理,并取消相关学校领队老师参评“优秀组织奖”和“优秀领队”的资格。
共有43支队伍未按要求提交录屏记录,结合答题记录和监考情况,组委会对其中11支队伍做出取消成绩的处理,并取消相关学校领队老师参评“优秀组织奖”和“优秀领队”的资格。
有来自某学院和某学校的所有参赛队员(共8支队伍)均未提交录屏文件。此两所院校未能按照组委会要求组织比赛,组委会经过研究决定取消这两所院校的成绩,并且未来三年不再欢迎这两所院校参与“长安杯”电子数据取证竞赛。
初审成绩和获奖结果请见附件。公示期共两天,对成绩如有异议,请由领队老师实名发邮件至组委会邮箱 changancup@mail.xidian.edu.cn。
再次感谢各位参赛选手和老师们的参与和支持!
“长安杯”电子数据取证竞赛组委会
2022年11月2日